八、调剂
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 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 科生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 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 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 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出现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 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 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 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 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 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 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 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参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十三、学制学费
学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均 为 3 年。
(二)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5-4 年。
学费:
(一)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工程管理(125601)硕士研究生:12000 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工程管理(125601)硕士研究生:20000 元/生/学年
(三)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8000 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0000 元/生/学年
(四)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35000 元/生/学年
十四、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 80 号),其他各专业(类 别)硕士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 180号)。
十五、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 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分 10 个月平均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12000 元/生/学年,二等 8000 元/生/学年,三等 4000 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 2022 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其他奖励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科研奖等。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获得“三助”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500 元。
十六、其他事宜
(一) 请 考 生 及 时 关 注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研 究 生 处 网 站
( 网 址 :http://yjs.huel.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类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 处,均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 0371-859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