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 西依嵩山,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 65 个本科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 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 1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另有金融、应用统计、 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 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等 14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金融学、会 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财政学为国家级专业综合 改革试点;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 子商务、旅游管理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航空货运出口通关虚拟 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统计思想与学科前沿》《外国法制史》为国家级一流本科 课程。“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和“应用经济学”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学 科(群)。有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城乡规划学 10 个省级重点一级学 科,有中国古代文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2 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 2000 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际欧亚科学院 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 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省管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创新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和省级教学 名师等优秀人才。全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大专学生近 28000 人,全日制在校 硕士研究生近 2500 人。
学校建设有 6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 1 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是省 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基地。近三年,学生在全国性学科竞赛、创新技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近 1300 项。多年来,毕业生深受用人单 位欢迎,连续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国 家人才网毕业生求职信息注册全国就业推荐单位及河南省确立的“河南省毕业生 就业市场财经政法类分市场”和“河南省高校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科研机构,涌现了一批原创性、 标志性、前沿性研究成果。学校现有河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城乡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河南省 协同创新中心和河南经济研究中心等省级智库、研究基地 20 个。近年来,先后 承担国家级研究项目近 200 项,省部级项目近千项,出版学术著作 500 余部,获 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80 多项。学校教师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 规的起草、修订工作,担任地方国家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每年为社会办理百余起 法律援助案件。《经济经纬》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 评价 AMI 扩展期刊”、“RCCSE 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学校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信息优势为国家和地 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别是全方位服务中原经济区开发开放,成为地方经济社 会发展的“智囊团”和“人才库”。
近年来,学校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河南十大领军高校”、“河 南公众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河南高等教育十大杰出贡 献单位”、“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等称号;先后获得“全国五 四红旗团委”、“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党委”、 “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目前,全校师生秉承“博洽通达、弘毅致远”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 求实、创新”的校风,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名校、制度 治校、文化厚校”的战略,正在为建成国内有地位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 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概况
一、招生人数
2022 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1000 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90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0 余人。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含普通计划、“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根据 2022 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 业报考情况进行增减动态调整。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 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 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 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 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2 年 9 月 1 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2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跨专业报 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除外)。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 位同意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 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 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工程类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