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敬业精神,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2.掌握坚实的经济、管理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熟悉相关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大学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能承担科研工作和高等院校教学工作,能胜任政府机关、公司机构等技术经济分析和管理工作的综合人才。
二、学科简介
技术经济与管理学科是研究技术与经济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新兴应用学科,为适应现代企业技术管理、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金融和咨询机构论证、管理及有关部门投资规划与资源利用管理等提供理论支持。我校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是河南省省级重点学科,也是我校重点发展学科之一,是河南省培养技术经济专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之一。
本学科点现有硕士生导师7名,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2名,具有良好的学术团队和研究平台,长期的学科积累和学术沉淀为培养高层次的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证和智力支持。本学科重视并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级、各领域内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不断拓宽国内、国际间学术交流和合作渠道,从软硬件、外部环境和内部政策等各方面加大科学研究支持力度。
三、研究方向
财务分析与经营决策 技术创新与知识管理
投融资分析与决策 项目管理与风险评估
四、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集中在校全脱产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
2. 实行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为每个研究生配备专门的指导导师,导师负责对其指导的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学业教育,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科根据研究方向设导师组及导师组组长,组长负责对导师组的指导,指导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工作。鼓励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组建研究团队,充分发挥师生集体智慧。
3. 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的原则。中期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和课程考试成绩、科研能力、能否进行开题报告等内容。中期考核作为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先决条件,选优汰劣。经过中期考核,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者,按计划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习成绩差,或因缺乏科研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差,或不安心学习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经过中期考核,终止学习,取消学籍。
4. 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相结合,重视学位论文在培养过程的地位与作用。硕士研究生既要学习系统理论,也要进行较深入的科学研究,要组织硕士生参加各项课题研究,邀请著名专家给硕士生做学术讲座,尽可能派硕士生参加省、市、全国性、国际性的学术会议。特别是要加强研究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5. 硕士生入学第二学期后,指导教师应按本方案要求,根据因材施教原则,制订每个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具体规定学习课程总学分、必修课、选修课、补修课、学习方式和时间、考核方式和期限、教学实践、生产实践、学位论文选题、文献阅读、科研及学位论文安排等。培养计划须提交导师组和院长批准,报研究生主管部门。
6. 对同等学历或跨学科考入的硕士生,要求在第一学年内到本科班跟读补修2—4门本专业主要课程,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能通过。
总之,研究生的培养采取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的模式,引导学生研究型学习,引起思考、提问,开展实践、研究、讨论等活动,培养研究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查阅资料(中文、英文)的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以及科学研究的能力。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强调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校园教育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并突出学科交叉与创新、注重计算机和外语能力的培养。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学科招生对象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本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为3年学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实践、论文撰写和答辩等环节。
优秀毕业生可提前毕业,因故不能按学制完成学业者,可延期。提前或延期毕业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河财政研[2017]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分及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总学分应修不低于51学分,其中,课程不低于34学分;其他培养环节5学分,学位论文12学分。
研究生修满学分,完成必修环节,中期考核合格,在指定刊物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答辩的,方可毕业。
(一)课程学分
18课时为1学分,学位类课程学分不低于26学分,非学位类课程学分不低于8学分。
学位课程成绩75分及以上,其他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方能取得相应的课程学分。
(二)实践学分
硕士研究生必须从事与学科要求相符的实践活动,计2学分。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等次,评为不合格者,需重新撰写实践报告直至通过为止。
(三)科研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取得至少3学分的科研学分,其中,学术活动2学分,文献阅读1学分。
(四)学位论文学分
学位论文计12学分,其中,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预答辩2学分,学位论文6学分。
七、实践环节
(一)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4学期,通过社会调查、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方式进行,实践结束后,须向导师提交实践报告(3000字左右),导师根据实践调研报告质量给予相关评价、评定成绩,合格者计2学分。
(二)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共2学分。其中,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参加或听取不少于8场由校内外组织的学术讲座,由各培养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中期考核前公开主讲1次以上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导师参加并进行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
(三)文献阅读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论文选题的需要,阅读一定数量的中外文献资料,中期考核前写出不少于8篇读书报告交导师评阅,读书报告、导师评阅意见于中期考核前交所在培养单位,合格者计1学分。
八、科学研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取得至少3学分的科研学分,其中,学术活动2学分,文献阅读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参加或听取不少于8场由校内外组织的学术讲座,由各培养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中期考核前公开主讲1次以上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导师参加并进行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论文选题的需要,阅读一定数量的中外文献资料,中期考核前写出不少于8篇读书报告交导师评阅,读书报告、导师评阅意见于中期考核前交所在培养单位,合格者计1学分。
九、中期考核
研究生在入学第五学期第十二周前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课程学习考核。考察研究生是否按照培养计划的进度要求修研学分,各门课程成绩是否合格。(2)业务素质考核。主要考察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实践应用或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研究生学习相关的工作业绩(如公开发表论文等的情况)完成情况。(3)学位论文进展考核。主要考察学位论文的开题情况;选题的实用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目前的论文进展情况。
十、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是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也是评判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学位论文的进度,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2学期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并经开题报告会专家论证批准后,进行相关资料收集、社会调查和论文撰写工作。第5学期写出论文初稿,论文初稿由导师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根据意见修改;并向导师组就论文的进展情况提出中期报告;第6学期论文定稿。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一年。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书面推荐同意和导师组组长审核批准后,提交预答辩。通过预答辩且论文通过电子查重检测,经导师同意后,方可送交外审专家匿名评审;外审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不通过者延期毕业。
(三)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选题可由研究生选定后经导师审核认可,也可由导师指定。学位论文应当在研究内容或者研究方法或者研究视角等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创新性,格式规范,字数不少于3万字。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修满学分,完成必修环节,中期考核合格,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或与导师合作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为达到同等学术水平或被国家级学术会议录用,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得硕士学位。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其它工作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